甲公司于10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的邮件,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性质? 甲公司没有阅读使用手册,忽略了使用手册中关于包装纸厚度的关键信息,甲公司对最终损失的产生是否具有过错?为什么?

admin2008-12-16  24

问题 甲公司于10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的邮件,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性质?  
甲公司没有阅读使用手册,忽略了使用手册中关于包装纸厚度的关键信息,甲公司对最终损失的产生是否具有过错?为什么?

选项

答案没有过错。使用手册不是合同的一部分,在缔约过程中甲公司并无阅读这一手册的义务。无义务则无过错。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8Xl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