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朱某诉阿比班侵权一案中,阿比班是维吾尔族居民,只懂维语,不懂汉语,于是法院为她请了一位翻译人员。朱某无意中得知这位翻译人员是阿比班的叔叔,但朱某并不知翻译人员也可以申请回避,一直未申请其回避,直到法庭辩论阶段才指出翻译人员系被告的亲戚,请求其回避。下列说
在朱某诉阿比班侵权一案中,阿比班是维吾尔族居民,只懂维语,不懂汉语,于是法院为她请了一位翻译人员。朱某无意中得知这位翻译人员是阿比班的叔叔,但朱某并不知翻译人员也可以申请回避,一直未申请其回避,直到法庭辩论阶段才指出翻译人员系被告的亲戚,请求其回避。下列说
admin
2022-01-27
19
问题
在朱某诉阿比班侵权一案中,阿比班是维吾尔族居民,只懂维语,不懂汉语,于是法院为她请了一位翻译人员。朱某无意中得知这位翻译人员是阿比班的叔叔,但朱某并不知翻译人员也可以申请回避,一直未申请其回避,直到法庭辩论阶段才指出翻译人员系被告的亲戚,请求其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选项
A、法院可以中止审理
B、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C、该回避申请应该由院长决定
D、实际上朱某在此时已丧失了申请回避权
答案
2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因此,翻译人员也适用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因此,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法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而不是中止审理,故B选项正确,A选项不正确。此时朱某并没有丧失申请回避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虽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翻译人员属于上面所说的“其他人员”,应当由审判长而不是院长决定是否回避。所以C选项也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是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y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第9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57题)
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58题)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57题)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2012年卷三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随机试题
有助于员工深入了解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及其发展动态,并提高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是( )
BIOS的中文名叫做基本输入/输出系统,它主要包含______。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铁路单线隧道工程长度3km,岩体为Ⅳ~V级围岩,采用正台阶钻爆法施工,开工后两个月,下台阶开挖700m,上台阶开挖490m,二次衬砌200m。该隧道出口段通过一天然冲沟,山势险峻,围岩覆盖层最薄处仅4m。在上台阶继续开挖过程中上拱部出现冒顶
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导游在交际过程中,必须注意讲究交谈的语言技巧,除了开头要寒暄、说话要真诚以外,还需要注意以下()技巧。
从需要的作用上来看,学习需要即为学习的内驱力。()
员工沉默是一种员工对组织中潜在问题保留个人观点的组织文化现象。基于员工动机的不同,可分为三类:默许性沉默、漠视性沉默和人际恐惧沉默。其中,默许性沉默是指员工预期自己没有能力改变现状而被动、消极地保留观点;漠视性沉默是指员工由于对组织低水平的承诺而消极保留观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试题)Duringrecentyearswehaveheardmuchabout"race":howthisracedoescertainthingsandthatracebeliev
Ifyouthinklifeiswonderfulandexpectittostaythatway,thenyoumayhaveagoodchanceoflivingtoaripeoldage,at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