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甲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价款为16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05年4月1日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dmin2022-10-12  29

问题 外国甲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价款为16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05年4月1日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于2005年6月30 日l向乙公司支付80万美元,2006年3月30日支付80万美元
B、甲公司于2005年9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100万美元,2006年6月30日支付60万美元
C、甲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60万美元
D、甲公司以2005年6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60万美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资产购买金的支付期限。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因此,本题只有选项D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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