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B公司向A公司借款100万元,约定期限2年,借款年利率为40%。甲作为保证人,乙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同时B公司以一套房屋与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房屋产权证与汽车均交付给乙银行占有。 2017年7月,B公司资不抵债申请破产,人民

admin2020-06-02  36

问题 2017年4月,B公司向A公司借款100万元,约定期限2年,借款年利率为40%。甲作为保证人,乙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同时B公司以一套房屋与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房屋产权证与汽车均交付给乙银行占有。
2017年7月,B公司资不抵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A公司得知后要求甲与乙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B公司应当先执行甲公司的房屋和汽车。乙则称房屋已经出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A公司调查得知,甲公司大股东丙欠公司50万元借款到期未还,B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于是要求丙直接向其支付50万元。
B公司称借款年利率超过24%,要求A公司偿还已经交付的超过24%的利息。后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与A公司约定的年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B公司主张A公司偿还超过24%部分的利息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选项

答案①B公司与A公司约定的年利率不符合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得超过36%。 ②B公司主张A公司偿还超过24%部分的利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般约定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超过36%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借款人可以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但是约定年利率为24%~36%的,借款人自愿支付,已经支付的不得要求返还。所以本题中,甲公司只能要求A公司返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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