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
admin
2010-07-26
19
问题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香山公司与红叶公司协商无果,香山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红叶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在诉讼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关于该案如何终结,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香山公司可以申请撤诉,经法院同意后终结诉讼程序
B、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根据和解协议作出判决
C、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D、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答案
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申请撤诉之所以要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是因为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事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因此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B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S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
甲受伤害属于()致人损害。如果甲请求赔偿,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其请求赔偿的范围不包括();
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199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对商标权人的下列行为,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是()。
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何种条件下,债权人能够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合伙人属于当然退伙的是()。
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包括()。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李某借款10万元,订立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6月2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16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30岁,觉得经常有人监视跟踪他,认为食物被放毒物,因而拒食,属于患者男性,28岁,自我感觉特好,对自己评价过高,认为自己有很高才能,很快就能成为名人,属于
A.抢救重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B.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C.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D.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E.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三级医疗事故是指
男性,48岁,急性前壁心肌梗死15小时,合并急性左心功能不全,BP170/100mmHg,治疗其心功能不全应首选
A.荚膜B.鞭毛C.普通菌毛D.性菌毛E.芽胞与细菌抵抗吞噬有关的结构是
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单位货币的法定含金量被作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下列关于公允价值层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在假设检验中,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被告应为()。
有如下程序:#includeusingnamespacestd;classAA{public:AA(){cout
Whatdoesthemanme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