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按照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 )。
按照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 )。
admin
2016-09-14
21
问题
按照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 )。
选项
A、改变
B、撤销
C、改变成撤销
D、发回重议
答案
B
解析
依据《宪法》第6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s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二第1题)
不计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侵占罪?(2012年试卷二第18题)
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二第59题)
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成监管标准。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题目。(2009年试卷一第95~97题)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2011年试卷一第73题)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一第67题)
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一第72题)
某国有企业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以下题目。(2007年试卷一第97~100题)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
关于法律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某村一对青年男女依照当地的习惯举行婚礼(尚未领取结婚证),几天后,新娘逃走并向公安机关控告新郎强奸了她,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立案并逮捕了新郎,后法院审理认为强奸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地村民对此反映强烈,按照当地习惯法办完喜事新娘便是新郎家的人,强
随机试题
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下列病变中显示为前牙针形高密度影像的是
运输除药用阿片外的麻醉药品和罂粟壳,生产和供应单位在发货人记事栏加盖办理麻醉药品进口手续需
图示圆轴,固定端外圆上y=0点(图中A点)的单元体的应力状态是()。
全寿命费用分析法是常用的设计方案技术经济评价的方法之一,下面不属于全寿命费用分析法的是()。
凭证没有经过审核,也是可以先记账的,在记账后进行补审核就可以了。()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简称自理报关企业)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已办理临时报关登记的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时,海关也视其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抗战中,金陵女子大学、金陵大学、齐鲁大学、燕京大学先后迁往成都的华西坝上。与原本在坝上的华西协和大学形成了知名的“教会五大学”(BigFive)。当时,这5所大学采取统一安排,分别开课的方法,允许教师跨校讲学,学生自由选课,学校承认学分。战时的“BigFi
有如下程序代码:PrivateSubForm_Click()DimflagAsBooleanDimNumAsIntegerflag=TrueNum=0DoDoW
Ifyouwanttolivelongerandlowertheriskofheartdisease,amovetothemountainsmayhelp.ResearchbyscientistsinGre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