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男)与金某(女)于1988年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但事后还是能够相互谅解。2006年,夫妻双方再次因为子女读书的费用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何某殴打金某的现象。金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诉讼。问: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但是,此后的20天的

admin2016-01-16  44

问题 何某(男)与金某(女)于1988年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但事后还是能够相互谅解。2006年,夫妻双方再次因为子女读书的费用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何某殴打金某的现象。金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诉讼。问: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但是,此后的20天的时候,何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此案件?为什么?

选项

答案法院应当受理此案件。因为在原来的案件中,何某是被告, 《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对于被告的提起新的离婚诉讼没有时间性的限制。也就是说,尽管在原来的案件中,法院裁判不得离婚,而且法律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在6个月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这样的限制只是针对原告,而不适用于被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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