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12日17时10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第三工业区的深圳市智茂电器制品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名员工死亡(4男,13女),重伤18名,轻伤40名,烧损4450m2的四层厂房一栋,烧毁电风扇半成品、原材料一批,直接经济损失约 200万元

admin2010-06-09  49

问题 1998年7月12日17时10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第三工业区的深圳市智茂电器制品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名员工死亡(4男,13女),重伤18名,轻伤40名,烧损4450m2的四层厂房一栋,烧毁电风扇半成品、原材料一批,直接经济损失约 200万元。
   6月12日17时10分左右,智茂电器制品厂搬运组组长杜干与员工农历成、刘三毛从二楼拉拖车下楼,在一楼大门左侧楼梯口搬运纸箱装货,员工冯福林从三楼下到一楼门口等待下班打卡,杜平等人听到有人呼叫“着火了”,发现仓库东南角堆放纸皮处有较大浓烟和火光冒起,相继跑出大门处。此时正在一楼仓库内工作的仓管员彭乐江、彭维佳及来料质量控制部丁继红、王福超四人也听到“着火了”,彭乐江并听到灯管被烧得噼里啪啦的作响,认为是电线着火,随即拉下电闸,切断电源。因见到火势很大,彭等四人都向大门外跑去,在二、三楼工作的十余名员工也正陆续下楼准本下班打卡,发现烟火之后争相往外跑。此时,火已烧到大门处,由于烟囱效应,浓烟迅速沿楼梯涌上,夹杂浓烈的塑胶气味,楼上的员工已无法下楼。由于四楼楼面通道被防盗门锁住,大部分员工无法上到楼顶,只有7名员工撬开防盗门的门板到楼顶。
   17时30分51秒,才接到火警报告(报警不及时)的宝安区消防大队迅速调派6台消防车(1台云梯登高车、1台照明抢险车、4台水罐消防车)和300名指战员,与17时38分到达火灾现场,随后展开援救和灭火工作,消防人员利用云梯登高车从天台和四楼抢救被困人员46名。其中24人在指挥员的引导下跳楼逃生,另有3人沿水管爬下。宝安区消防大队随后增派一台云梯车、一台照明抢险车、7台水罐车,赶赴现场,于18时46分终于将大火扑灭,有效地阻止了火势向周边建筑物蔓延(东面为该厂写字楼,西北面为另外两家工厂)。
   智茂电器制品厂由于日光灯松脱,镇流器发热,使堆放在他较近的纸皮引燃发生火灾,虽是偶然事件,却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厂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问题:
根据材料分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

选项

答案事故原因 事后经查得知,该厂一楼仓库西端存放着大量的纸皮,而纸皮的上方的横梁最南端的日光灯,却因水泥松脱而落下,处于通电状态的日光灯镇流器散发的热量,被周围的纸皮等可燃物挡住并积蓄起来,使可燃物引燃,最终产生明火并蔓延开来,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1) 深圳市智茂电器制品厂安全管理混乱,忽视安全法规。仓库与车间在同一栋厂房内,库房与通往楼上的楼梯通道之间未设防火隔离,而一楼原料仓库内各种可燃物品堆放过高过密,防火通道堵塞,火灾发生时无人组织指挥职工疏散,是“7.12”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主要原因。 (2)上星村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力,个别村干部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出具假证明,欺骗工商部门,为智茂电器制品厂进行注册登记,并非法转让营业执照牟利,给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制造障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3) 沙井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不坚决,没有及时发现智茂电器制品厂存在的安全问题,留下重大事故隐患,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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