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约定最迟应于2013年12月31日还款;2013年7月甲公司分立为A公司、B公司,分立时A公司和B公司私下约定该笔债务由A公司偿还;至2014年3月,A公司仍不能偿还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

admin2016-06-26  30

问题 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约定最迟应于2013年12月31日还款;2013年7月甲公司分立为A公司、B公司,分立时A公司和B公司私下约定该笔债务由A公司偿还;至2014年3月,A公司仍不能偿还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银行只能向A公司主张债权
B、乙银行有权要求A公司和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A公司和B公司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乙银行
D、如果B公司清偿了乙银行的债权,有权向A公司全额追偿

答案B,C,D

解析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本题中,债务由A公司负责偿还的约定只是A公司和B公司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乙银行,但是在A公司和B公司之间还是有效的,所以B公司清偿了乙银行的债权,有权向A公司全额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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