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56题)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56题)
admin
2017-03-14
21
问题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56题)
选项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答案
A,C,D
解析
选项AB考查的是合同撤销权行使的要件。《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的,必须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恶意的当事人没有撤销权。本题中,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如欲撤销合同,必须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甲公司,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选项CD考查的是可撤销合同的特征。可撤销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一方面,可撤销合同从成立后到撤销权行使前,合同有效;另一方面,合同撤销权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行使,如果当事人选择行使撤销权的,合同自始无效,如果放弃撤销权或者撤销权消灭,合同自始有效,他方当事人必须依据合同内容进行履行,否则构成违约。本题中,作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此时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选项C是正确的。同时,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合同有效,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选项D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g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
甲地的A公司向乙地的B公司开具了一张1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该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地为丙地。后B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丁地的C公司,C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丙地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以汇票存在瑕疵为由而拒绝承兑。C公司遂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可以由以下何地人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对于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某律师的下列观点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村民古奇向海德借款人民币4万元,古奇出具的借条上写明8个月后归还,双方并且口头商定不支付利息。借款12个月后古奇欲归还所借款项,双方对归还4万元本金没有异议,但对是否要偿付利息双方发生争议。对于这一问题,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金桥公司与海安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金、桥公司要求海安公司交付货物100吨钢材,并赔偿损失50万元,海安公司拒绝。金桥公司无奈遂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后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随机试题
产品质量水平划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和三等品四个等级。()
为了防止外加剂对混凝土中钢筋锈蚀产生不良影响,应控制外加剂中()的含量。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关于听证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发现计算机病毒后,比较彻底的清除方式是格式化磁盘。()
下列成语对应的历史人物或事件不正确的是()。
下列不是行政方法所具有的特点的是()。
有四个人,他们的年龄呈自然数列,四个人年龄的乘积等于43680,则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是: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林地的承包期最长为()
现有一个大型公司的数据库系统,其业务主要以更新事务为主,并且不同部门的用户访问不同的数据子集。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出现了性能瓶颈。该公司希望采用分布式数据库技术解决该问题。下列最适合该应用的数据分配方式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