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奥装饰公司和达明塑钢厂分别以自行开发的房产、货币资金和外购的钢材投资成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并约定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假定所有投资主体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问题: 各投资主体投资设立万海达建

admin2017-05-10  35

问题 2016年6月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奥装饰公司和达明塑钢厂分别以自行开发的房产、货币资金和外购的钢材投资成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并约定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假定所有投资主体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问题:
各投资主体投资设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的行为,所涉及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所涉及的税收 ①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 增值税:以自行开发的房产对外投资入股,参与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视同销售房地产,缴纳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以开发产品(房产)对外投资,发生所有权转移,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开发产品(房产)因投资引起资产的所有权属发生改变,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以选择5年递延纳税的政策。 ②海奥装饰公司用货币资金投资,不涉及税款缴纳。 ③达明塑钢厂以外购的钢材对外投资:外购货物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外购货物因投资引起资产的所有权属发生改变,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以选择5年递延纳税的政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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