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Linux文件权限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68)。

admin2010-05-10  25

问题 下列关于Linux文件权限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68)。

选项 A、分成三种不同的组权限
B、具有读写执行权限
C、可以进行修改
D、默认情况下同组用户可以执行修改

答案D

解析 在Linux系统中,每一个文件和目录都有相应的访问许可权限,文件或目录的访问权限分为可读(可列目录)、可写(对目录而言是可在目录中做写操作)和可执行(对目录而言是可以访问)三种,分别以r、w、x表示,其含义为:对于一个文件来说,可以将用户分成三种,即文件所有者、同组用户、其他用户,可对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限。每一个文件或目录的访问权限都有三组,每组用三位表示,如图1-9所示。
   文件类型文件所有  同组用  其他用
   者权限  户权限  户权限
   注:文件类型有多种,d代表目录,-代表普通文件,c代表字符设备文件。
   
   为了提高安全性,会默认去除新建文件的可执行权限(x),而对于新建的目录,可执行位x与可否被允许进入该目录有关,因此Linux约定:新建文件的权限是-rw-rw-rw-,权限值是666。在给定系统UMASK的情况下,新建文件或默认权限如下赋予:
   新建文件的约定权限-UMASK表示的权限=文件的默认权限
   这里的减号(-)更确切地说是屏蔽的意思。一般系统的UMASK默认值为022,或者表示为--- -w- -w-,那么新建一个文件或目录的默认权限为:
   rw-rw-rw-    -    ---  -w-  -w-    =  rw-r-- r--
   即默认情况下同组用户只拥有读该文件的权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0z7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