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2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 2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admin2016-03-04  35

问题 【背景资料】
    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2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 2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日至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中午12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2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不妥之处:背景资料中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中午12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 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 (2)不妥之处:背景资料中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开标。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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