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于2007年10月19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7年11月24日办理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2008年1月4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该通知书的发文日为2007年12月28日。该专利权的转让应当自何时起生效?

admin2010-03-18  35

问题 甲、乙二人于2007年10月19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7年11月24日办理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2008年1月4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该通知书的发文日为2007年12月28日。该专利权的转让应当自何时起生效?

选项 A、2007年11月24日
B、2007年10月19日
C、2007年12月28日
D、2008年1月4日

答案C

解析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7.4中规定,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本题中,由于手续合格通知书上的发文日为2007年12月28日,故该专利权的转让应当自2007年12月28日起生效。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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