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dmin
2012-04-29
35
问题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义务的,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公司不服省政府最终裁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D、某市政府一处长被撤销职务,他不能因此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B项已明确指出该事项已由省政府最终裁决,因此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项说法错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义务,若对他人造成损害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这种赔偿就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A项说法正确。我国《宪法》第90条第2款明确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该条规定也属于立法法的组成部分,因此C项说法无误。D项属于行政处分,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D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Q4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本硕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行测(本硕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对债权人撤销权表述错误的是()。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简述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无业青年张某(17岁)用自己接受他人赠与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100万元)。其父母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房地产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有效。房地产公司称自己是善意的相对人,因为张某看起来已有30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无效婚姻?()
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老王将自己所有的一头耕牛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邻村的小李,双方约定10月1日小李将购牛款一次性付给老王,耕牛的所有权转移。但老王将继续使用这头耕牛到10月15日再交付给小李。那么他们采取的交付方式是()。
26岁的甲是某公司的业务员,2008年8月前后,其不断接到好多陌生人的电话,内容是找其办假证,后经询问他们都是从某论坛上看到一个叫“诚信代理”的人发出的关于甲代办假证的信息,并留有甲的姓名、电话、QQ、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但甲本人并未上网发信息。
天翼公司向郑州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8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天翼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天翼公司到期没有清偿债务,郑州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9年3月6日。郑州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
A、 B、 C、 D、 A仔细观察题干中的四个图形可以发现,第一个图形顺时针旋转90。得到第二个图形;第二个图形逆时针旋转180°得到第三个图形;第三个图形顺时针旋转90。得到第四个图形。故接下来的图形应由第
随机试题
患者,男,60岁。外伤后长期卧床,突发胸痛,既往无吸烟史。影像学检查显示右肺上叶纹理稀疏,透光度增强。该患者首先考虑诊断为
[2008年,第17题]微分方程y’’=y’2的通解是:(C1,C2为任意常数)()。
单位工程概算包括()。
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其应当承担()责任。
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2×12年1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将一栋经营管理用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12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600万元,于次年起每年年初收取。相关资料如下:(1)2×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写字楼停止自
假定你是李华。请根据以下写作要点用英语写一篇周记。记述你周末期间帮助家人做家务的一次经历。写作要点:1.做家务的理由:2.做家务的过程;3.你的感受。注意:1.短文词数100个左右:2.开头部分已写好,不计入总词数;3.不能使用真实
新闻话语权(人大2015年研)
HowBirdsFindWayHome?Theabilityofbirdstoreturntoafamiliarplacefromanydistanceisaremarkablefeatofnature
A、Tohelpcompaniesmakemoremoney.B、Togainreputationaroundtheworld.C、Tokeeptemperaturesatalowlevel.D、Tocontro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