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范围之确立》的作者是

admin2012-08-10  25

问题 《法理学范围之确立》的作者是

选项 A、奥古斯丁
B、霍姆斯
C、格雷
D、奥斯丁

答案D

解析 奥斯丁创立了分析法学,他的《法理学范围之确立》标志着一种新的法学方法和法学流派的出现。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KR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