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单位发现其严重近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不能适应该工作。经企业了解得知张某在录用时隐瞒其视力真实情况,于是决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认定为 ( )

admin2014-06-30  37

问题 某企业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单位发现其严重近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不能适应该工作。经企业了解得知张某在录用时隐瞒其视力真实情况,于是决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认定为    (    )

选项 A、因张某不能适应该工作,劳动合同应予解除
B、因已考核录用,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C、该劳动合同不应解除,应变更
D、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即无法律效力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本案的劳动合同属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故应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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