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2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5年3月2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

admin2019-04-30  43

问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2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5年3月2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6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6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2016年回忆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转让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30000
B、129700
C、65000
D、0

答案D

解析 个人将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于行权后进行转让,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xs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