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查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admin2011-01-08  22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查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东西是医师与病员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已由单纯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患者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2.近年来,医患纠纷呈上升趋势,此趋势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而且影响社会稳定,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不安定因素。医患关系成为热点,缘于社会转型时期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主要表现为: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0年山东省对现代社会医患关系的调查报告显示。67.04%的医务人员觉得医患双方紧张对立或分歧多于合作。其中,31.85%的医务人员感到医患关系紧张,双方对立现象严重;35.19%的医务人员认为双方关系一般,分歧多于合作;仅有6.11%的人认为医患关系融洽,双方能够展开良好合作。69.63%的人表示,曾经受到过患者不礼貌或暴力行为。其中,9.84%的医务人员曾被患者殴打,还有8.24%的医务人员被患者勒索、威胁过。医疗纠纷以医疗过失为主转变为以非医疗过失纠纷为主。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其处理以行政为主体转变为以法院为主体。医疗纠纷易于引发社会的反应,人的生命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构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医疗纠纷的赔款额越来越高。刑事案件增多,个别地区甚至发生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病人疾病久治不愈,患方伤害医生的事件时有发生。
   3.南京“徐宝宝事件”,引起人们对医患关系的反思。
   2009年11月5日,南京一名仅有5个月大的婴儿徐宝宝死亡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徐宝宝因高烧、眼眶部肿胀等症状于11月3日中午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清晨5点多钟不治身亡。而婴儿在住院病情恶化时,家属数次向值班医生和护士反映病情,寻求抢救,但由于值班医生上网打游戏、睡觉而未予重视。由于患儿病情拖延恶化,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导致其最终死亡。疲惫奔走的父母,在哀求、跪求等多种求救方式未果的情况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死去。
   根据后来的电脑技术调查和值班医生毛晓珺本人的陈述,证实毛晓珺医生在11月3日事发当晚,存在上网玩QQ围棋的行为,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医院值班的有关规定。从当天傍晚5点38分到夜里11时41分,QQ游戏是一直开着挂在网上的。
   事后,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对此事件做出的批示中提到:绝不允许任何对人民生命不负责任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现象逍遥于法纪监管和道德谴责之外。
   新浪网对“你如何看待医生玩游戏致使患眼疾入院婴儿身亡事件”的调查中,有73.8%的人表示气愤,医生隐瞒事实真相,缺少职业道德。而更让人愤慨的是,事发后,值班医生又通过隐瞒事实的方式企图掩盖真相,院方也通过草率调查的行为企图减轻责任。
   11月10日,江苏省卫生厅、南京市卫生局联合对徐宝宝事件的调查结论进行通报。调查称。患儿从入院到死亡时间很短,医院存在着对患儿病情的凶险程度估计不足,对该患儿血常规的异常指标未能及时深究的不足。针对蜂窝组织炎的治疗相关措施已经实施,抗菌素使用得当,对患儿的抢救措施都是合理的,网络上对当班医护人员的指责与事实不符,医生不存在玩游戏、发牢骚等情况。
   这一院方的避重就轻的调查结论旋即遭遇各方否定。11月11日,由卫生主管部门领导、媒体代表、网民代表、医疗专家、电脑专家组成第三方联合调查组,其出具的最终调查结果显示: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在此次事件前期调查中,值班医生隐瞒事实真相,市儿童医院调查手段简单、调查深度不够、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
   4.秦女士因身体长出一个火疖子,在2009年12月前往家附近的医大四院就诊。入院当天,医院方面就确定下午实施手术,手术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晚上5点半左右,李主任找到秦女士的爱人赵先生。几句无关的对话后转入正题,“你爱人随时有生命危险,你得明白明白。你明白明白吧!明白吧?”赵先生听到这样的话后很担心爱人的病情,也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于是赶紧从裤兜内掏出仅有的500元钱,塞进了李主任白大褂兜内,李主任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吱声。
   82岁的江苏省人民医院终身教授杨玉说:“医患关系应该体现人间救死扶伤的高尚情操,决不能庸俗到成为低级的商业利益关系。”
   5.据某报社报道,2008年12月27日中山大学附属某医院作出一项决定:一名在该院进修的医生由于恶意频繁给患者开具“大处方”,被医院停了其半年的处方权。
   无独有偶。另一家医院的一名骨科进修医生遭到患者投诉:病人虽患骨折,但并非由骨质疏松引起,其身体根本不缺钙,而该名进修医生却硬是为其开了大量自费补钙药,让其治疗“骨质疏松”。
   “明明是公医、医保病人,来进修的医生却偏要给对方开很多自费药,而可报销药物里有可以对症的药却不开。这是为什么?”一名骨科副教授表示。
   “一看那张处方单,我不用看签名都知道是谁开的,因为他最爱开那几种药,便宜的好用的药反而几乎不开或少开。”一名肿瘤科教授告诉记者,进修医生“手黑”、“手狠”是行内出了名的。
   而中山大学某附属医院院长告诉记者,进修医生在医院进修期间,进修医院不给予其任何经济补贴,也没有工资,只有原单位发放薪水,而且绝大部分进修医生来自外省,而广东生活成本较当地高,按道理进修医生应该是“日子非常紧张”的。
   “但据我所知,他们不少人进修一年不但日子过得不苦,还可以挣一笔回家。”该院长表示,据他了解,不少进修医生光从药商处拿的回扣一个月即可高达数万元,其中尤以部分肿瘤类药物价格高、回扣大。
   “这些并非个别现象,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超患者消费水平用药……在进修医生手下的处方里屡见不鲜。”一名从事纪检工作的医务人员感叹。她表示,进修医生由于人事权等皆不在进修医院,一般待一年就走人,所以行为“自由”,而其日子清贫又想“创富”,由此竞成了药商重要目标。双方往往能在第一时间一拍即合。开大处方、收拿红包、答应患者的请吃……患者分不清“和尚”是外来的还是本地的,医院各出招数以严惩违规进修医生。
   中大某附属医院要求实施二级签字制度,进修医生所开处方必须通过其所在科的科主任审阅、签字,方能给患者拿去开药,从而严控大处方产生;另一家大型三甲专科医院则通过分责到人,让每名进修医生的带教老师负责监督,一旦发现大处方就要“适时教育、提醒”;还有医院曾为此类违规而让进修医生半年刚到便“卷铺盖走人”。
   “处方上有适应症不强烈的药,马上更换处方。”某院一名骨科副教授表示,该科室的做法是,勤查处方,及时更改;如犯一次便登记进修医生“前科”;哪怕“授权”可开药,也对其时时盯紧。
   6.一名大连患者反映,他的亲属因患急性心肌梗死,被送进医院。由于周末没有专家出诊,只好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两天。周一上班后,一位科主任看完病人后,抛下一句话:“放不放支架,给你十分钟考虑时间。”然后,转身就走,没有一句解释。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家属茫然无主,只好四处打电话问熟人。最后,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在中国,这样的医患沟通方式并不罕见。面对患者,很多医生态度冷漠,惜字如金。有时,患者多问几句话,便会遭到医生的训斥:“我是医生还是你是医生?”事实上。一些医生存在严重的“知识傲慢”和“技术傲慢”,口头上以患者为中心,实际上以自我为中心。有的医生俨然是生命的“主宰者”。根本不能平等对待患者,这使医患关系严重扭曲。
   “我们发现很多医疗纠纷不是治疗水平引起,而是沟通能力差引起的。”汕头大学医学院教授杨棉华说。
   据调查,在医疗纠纷中,九成以上是医患沟通不当造成的。反思很多患者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医患缺乏沟通都是重要诱因。
   那么,外国医生是如何与患者沟通的?有位中国医生到日本进修,遇到一名心绞痛患者准备做冠脉造影。检查前,医生和患者及家属坐在一问谈话室里,桌上摆着心脏模型。医生从心脏血管的解剖结构说起,再解释心绞痛是怎样形成的、最新的治疗方法是什么、可能会有什么风险,最后才签署知情同意书,整个过程大约45分钟,患者和家属欣然离去。中国医生问:“有必要说那么细吗?”日本医生回答:“在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做对一件事之前,任何一步看似无意义的铺垫,都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刻变得无比重要。”此语可谓精妙。医生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其实也是在保护自我,一旦发生医疗意外,患者也不至于采取极端方式酿成恶性事件。
   7.2010年7月15日,株洲市居民张孟月不到两岁的女儿,因发烧在湖南株洲妇保医院接受治疗后死亡,张孟月与亲友到医院打条幅讨要说法。7月15日下午,该医院几十名职工突然围殴张孟月及亲友,致使七八人受伤,其中张孟月右脚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另一亲属被打得精神错乱。
   在株洲这起纠纷中,医患双方都不寻求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法院和“第三方”调解,采取了堵门和暴力的做法。
   惊动全国的脑瘫患儿陈子菁与安徽省医院的医患纠纷案件,经过近10年的一审、二审、再审申请的驳回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终于在2006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连续的报道,众多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和律师提出质疑。然而,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出于所谓“维护安徽形象”的原因,偏袒被告,枉法裁判,一再坚持错误判决。安徽省高级法院仍然虚与应付,固执错误,并通过各种渠道对原告方面施加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在2005年3月的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中一针见血地写道:“陈子菁诉安徽省立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是轰动全国的错案。”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夏家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汤维建教授、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革新教授、华东政法学院武胜健教授等一批国内著名法学家也纷纷指出,该案“事实不清、程序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是一起明显的错案”,“这样的判决与公平、公正相距甚远”。
   医患纠纷频发,然而,医患双方都未寻找正常的解决渠道,“医闹”现象不断发生,甚至发生了暴力冲突,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一种潜在的危机正在延伸。当代的政府部门是否该认真地反省一下呢?
   8.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正在给医学教育带来困难。
   在教学医院中,重医疗轻教学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国家投入严重不足,医院为了自身发展,引入经济责任制,医疗与医生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这使部分临床指导教师的工作重心转向医疗。高校附属医院的教学意识也十分淡薄。
   医学已不是单一的生物医学,而是人文、社科、生物医学的综合学科。现代医学正处在一个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医生要更多关注人的社会因素,除了不断更新专业知识,还要涉猎人文社科知识。医学教育的目标和方式如何适应新的医学模式。是一个值得不断追问的问题。
   传统的医学教育方式是为生物医学模式服务的,这一模式从根本上漠视病人作为人的尊严,仅仅把病人视为有病生物体,背离了医学的人文本质。这一模式之下,医学教育只重视医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培养,忽略了医学生应具有的奉献和仁爱精神的养成,最终影响了医患关系的和谐。
   9.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0年7月2日,辽宁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类似的“新闻”,其实读者并不陌生。几年前,辽宁沈阳、福建武夷山、北京等地,或在医院建立警务室,或邀请民警到医院任职,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于打击“医闹”。事实上,警察进驻医院并非治本之举。以沈阳为例,尽管有警察给医院当“保镖”,但近几年该市医患纠纷反倒呈逐年上升的势头。而此次沈阳市部分医院聘警察当副院长,虽然所聘对象“规格”提高了,但能否起到有关部门所期望的“达到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明显减少的良好效果”,实在让人生疑。
   医患纠纷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事故处理机制不健全、医疗行为缺乏透明度、医患之间缺乏沟通与互信等造成的。医院聘警察当副院长,非但不能有效纠正医患关系的强弱失衡,而是反其道而行之,让素来强势的医院更加强势,让原本就处于弱势的患者群体,无形中变得更弱。医疗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都能够为患者和医院提供高质量的行政、法律服务,医患矛盾就会得到有效解决。
   警察掌握着公众赋予的特殊执法权,代表着国家意志,公共权力只有为全体公众服务才会有公正性可言。医院聘警察当副院长,其目的只在于对医患纠纷中的患者一方进行威慑。拥有了副院长和警察双重身份之后,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其身份首先是警察还是副院长?他们在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时,会不会倾向于维护医院的利益,如何保证执法公正?
   10.医患之间的纠纷难以调和暴露出相关法制建设的滞后。在不少法律和规章制度中,医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而患者权利内容只是在法律中分散规定,其权利怎样保护、如何救济等问题很模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对于患者的赔偿标准不一,导致即使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得到的赔偿低于仅以不构成医疗事故而依解释处理得到的赔偿数额,于是医患双方所认可的赔偿数额往往有很大差距,难以调和。这样的矛盾如何解决在各地目前还是没有一个定论,法官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也感觉无所适从。虽然法律确认当事人具有诉讼请求的选择权,也就是选择医疗侵权纠纷还是医疗合同纠纷之诉请。但是,在实践中的做法是,最后还是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这个环节,事实上剥夺了原告的选择权,原告诉前认定自己能得到某个数目的赔偿,至少自己的损失能全额补回,但是结果往往比他们的预期低许多,这更加造成了他们对于医院甚至对于法庭的不信任,所以此类案件判决下发后,上诉的可能性很大。
   同时,现有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不能与纠纷自身的特点和当事人的需求相适应,患方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满足诉求,自然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于是爆发难以调和的矛盾和冲突。
   对于如何化解医患矛盾,熊教授提出了对策,他认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化医药卫生管理机制体制改革是基础,要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监管,逐步放宽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的约束条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是关键,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大量医患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重要措施。
   现在中小型医院大多改为私营,而大医院慢慢转化成股份制经营体制,体制的营利性违背了医院本该有的公益性,医疗行为在本质上应该是非营利的。这样,不仅加重了人们的负担,也使得医院的医疗行为蒙上一层商业化色彩。医院在管理方面确实是存在问题的,医患之间沟通不善,医疗行为缺乏公开化、透明化的机制。
   11.医患关系在各国都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以日本为例,日本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医患矛盾。
   首先,建立医患信任关系,提供优质服务。为了增加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日本1995年由厚生省、日本医师协会、日本医院协会、健康保健联合会共同发起成立了医疗评估机构,对所有医院分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并在凶特网上公布结果,评估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监督医院向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这样既保证了医疗质量,又增加了患者对医生的信赖。
   其次,善于汲取教训,减少事故发生。最近以来,日本重大医疗事故不断,为了让人们在失败中总结经验,日本厚生劳动省建立了医疗事故数据库,成立了由医生、律师、民间组织代表参加的医疗事故信息研究会。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医疗事故有一个准确的把握,研究如何预防事故、查明事故原因以及发生重大事故时如何应对。
   最后,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双方关系,做到医疗事故的处理有章可循。正因为有章可循,日本才很少发生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发生激烈冲突的现象。
参考给定资料,围绕“如何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思想深刻,观点明确:
   2.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畅达;
   3.总字数900~1100字。

选项

答案 坚持以人为本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生担负着社会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肩负着为病人祛除病患的使命,被亲切地称为“白衣天使”。然而,医生受利益驱使,收红包、吃“回扣”、开大处方等有损和谐医患关系的事情时有发生,致使医患双方互不信任,医疗纠纷事件频发。南京“徐宝宝“事件,株洲医患双方暴力维权等等,不仅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而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不安定因素。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成为当务之急。 人是组成和谐社会的基本元素,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为重要前提。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发展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发展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患双方要共同努力,以适应、调整和包容的心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医患关系紧张,医院和患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院及医生坚持正确的荣辱观,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坚持以人为本,患者利益至上,充分发挥医院的公益性质。患者要文明看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其次,政府履行职能。南京“徐宝宝事件”社会关注度高,然而,省市卫生部门隐瞒事实真相,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严重伤害群众的感情。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关心弱势群体,实事求是,认真调查事实真相,保障患者利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再次,完善制度建设。医患关系频发,主要是由于事故处理机制不健全、医疗行为缺乏透明度、医患之间缺乏沟通与互信、监督制度失效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健全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引入第三方处理机制,维护公信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医疗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建立顺畅的医患沟通渠道,加强交流,增强信任;完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医生和医院的监督,严格规范其行为,化解医疗纠纷。 最后,加强法制建设。目前,我国处理医患关系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制建设滞后,对医生缺乏有效监督,对患者权利的保护缺乏明确的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法制,做到医疗事故的处理有章可循,切实保护患者权利,充分发挥法律的保护、监督和规范作用。 医患各方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及义务,更好地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与支持,取得最佳合作效果。把以人为本转化为自身的、内在的需要,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建设和谐社会,净化医疗环境,让和谐的阳关充满人间。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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