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羡归公】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中国古代史复试真题;北京大学2017年历史学基础(中国史)真题

admin2022-06-09  4

问题 【耗羡归公】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中国古代史复试真题;北京大学2017年历史学基础(中国史)真题

选项

答案清雍正年间推行的财政措施。雍正二年(1724年),施行“耗羡归公”,规定火耗每两不过二钱,将原属官吏自行处理的耗羡银收归政府控制,一部分弥补官库亏空和补助地方经费,大部分配给各级官吏用作养廉银。火耗遂变为朝廷的一项收入。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官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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