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双方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2012年卷二55题,多选)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双方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2012年卷二55题,多选)
admin
2017-11-24
27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双方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2012年卷二55题,多选)
选项
A、甲见卖淫秽影碟的小贩可怜,给小贩1000元,买下200张淫秽影碟
B、乙明知赵某已结婚,仍与其领取结婚证
C、丙送给国家工作人员10万元钱,托其将儿子录用为公务员
D、丁帮助组织卖淫的王某招募、运送卖淫女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向犯。对向犯(对立的犯罪),是理论上必要共犯的一种分类,指以存在二人以上相互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对向犯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的罪名与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
(2)双方的罪名和法定刑不同,如受贿罪与行贿罪;
(3)只处罚一方的行为(片面的对向犯),如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只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但是采取立法者意思说的观点,则认为立法者仅将贩卖规定为犯罪,将对向的购买行为认定为不可罚。所以不可以将购买者的行为当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来处理。基于上述理论,则A项不构成共犯,B(重婚罪)、C(行贿受贿罪)构成共同犯罪。
D项中丁帮助组织卖淫的王某招募、运送卖淫女的,成立独立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规定的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本身是实行犯和帮助犯的关系,但是刑法特别地将帮助组织卖淫的行为独立规定为新罪的实行行为。严格地说,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已经不再是共同犯罪关系,也不得适用共同犯罪的规定。但是出题者可能认为在理论上还是满足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u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9.2.90)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甲在道路上醉酒驾车构成本条之罪,正确说法是:
甲盗窃乙圈养的群羊,为了防止发声被发觉先用剧毒药物将羊统统毒死后,将50只羊盗走,剥皮卖肉,得款10000元。对甲应当以下列何罪处罚?
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6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孙开疆与田辟世合谋以已经停业的A公司的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二人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检和税务登记并购领厂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后的3个月里,孙、田二人专门以A公司名义给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72份,共1.7亿余元,税款近3000余万元,致使国家税收损
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2.41)
行政权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具有下列()的特点。
随机试题
劳神过度,最易损伤
省牙防组流调小分队到某市郊区县进行口腔健康调查,大家认真讨论了调查方案和步骤方法,就下面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措施。
营养素的概念是指
A.至少2年B.至少5年C.至少1年D.至少3年急诊处方保存期限是()。
特种设备安全法确定的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重物的机电设备。
下列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说法错误的是()。
设f(x)在区间[a,b]上可导,且满足ebf(b)=exf(x)dx,求证:至少存在一点ξ∈(a,b)使得f(ξ)=一f’(ξ).
阅读以下说明,回答问题1~4,将解答填入对应栏内。虚拟专用网是虚拟私有网络(VirtualPrivateNetwork,VPN)的简称,它是一种利用公共网络来构建的私有专用网络。对于构建VPN来说,网络隧道(Tunneling)技术是个关键技术
Theexamplestheauthormentionsinthefirstparagraphisto______.InFrance,April1stusedtobethedayof______.
Today,Americanfilmmakersproducemovieswithfewrestraintsaboutviolence,sexualityandadultlanguage.Butthiswasnotal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