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
admin
2018-09-18
35
问题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月10日,梁某请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以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
2016年12月1日,梁某调查发现,周某于2016年1月1日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赠送给亲戚郑某。2017年1月20日,梁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行为,郑某抗辩。
(1)自己不知道周某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第二三人,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2)自2016年1月1日赠与行为发生至梁某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1年法定期间,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郑某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郑某抗辩理由(1)不成立。 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无论受让人是否知情,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gW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
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商品,并签订买卖合同。A按期供货后,B于4月6日向A出具面额为30万元的汇票,期限为5个月。A取得票据后不慎被C盗窃,C将票面金额改为50万元,并在票据背书添加“A将票据背书转让给C”的字样,盗盖A公司公章;之后C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
甲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自股票上市以来连续盈利,每年向股东支付股利,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也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12年4月,甲公司拟增发新股,并决定选择乙证券公司作为甲公司增发新股的承销商承担承销业务。甲公司向乙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向不知情的丁借款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乙和丙得知后表示反对。对此,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定需要加速折旧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有()。
某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提供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服务:2014年2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1)外购一批原材料,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56万元,另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用5.55万元(含税金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某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提供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服务:2014年2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1)外购一批原材料,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56万元,另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用5.55万元(含税金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境内居民企业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业务:(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额3.40万元。(3)转让一项专利权,取得营业外收人60万元。
随机试题
关于无菌术的叙述中,下列哪项是正确的()(1991年)
以下特性中不属于股票融资的特点是()。
项目经理王某经考试合格取得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受聘并注册于一个拥有乙级资质专门从事招标代理的单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王某可以建造师名义从事()。
乙公司与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2014年3月1日与丙公司签订售后回购融人资金合同。合同规定,丙公司购入乙公司100件商品,每件销售价格为30万元。乙公司已于当日收到货款,每件销售成本为1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同时,乙公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甲公司即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其破产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收入中,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的有()。(2013年)
2,3,5,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主管人员因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面对海因茨偷药问题,处于习俗水平的孩子不会给出以下哪种回答?()
Publicimage【C1】______tohowacompanyisviewedbyitscustomers,suppliers,andstockholders,bythefinancialcommunity,by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