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2年4月1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年4月1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

admin2017-02-28  30

问题 S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2年4月1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年4月1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提取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如无特别说明,调整事项按税法规定均可调整应交所得税;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均假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均不允许税前扣除。自20×2年1月1日至4月10日会计报表公布日前发生如下事项:
    (1)20×2年3月15日,S公司与E公司协议,E公司将其持有60%的乙公司的股权出售给S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
    (2)20×2年3月7日,S公司得知债务人F公司20×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S公司的应收账款80%不能收回。
    该经济业务系S公司20×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F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年12月31日债务人F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
    (3)20×2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制定提请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4)20×2年4月1日,S公司经修订的某经济业务进度报表表明原估计有误,20×1年实际已完成合同的30%,款项未结算。
    该经济业务系20×1年2月,S公司与F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年、金额900万元的劳务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600万元,应交税费2.7万元,S公司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至20×1年12月31日,S公司估计完成劳务总量的20%,并按此确认了损益。
    假定税法规定该劳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
    (5)在20×2年4月1日,S公司发现20×1年一项重大会计差错。
    20×1年S公司以库存商品抵偿债务,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抵偿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S公司所编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120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资本公积    23
    (6)在20×2年4月10日,S公司发现20×1年一项重大会计差错。
    20×1年S公司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换出无形资产的原值为580万元,累计摊销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另支付补价6万元,应交税费30万元。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借:固定资产    536
累计摊销    80   
    贷:无形资产    580
应交税费    30
银行存款    6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判断上述经济业务属于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并根据调整事项编制会计分录。涉及调整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科目的,可以合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选项

答案(1)判断:属于非调整事项。 这一交易对S企业来说,属于发生重大企业合并业务,应在其编制2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披露与这一非调整事项有关的S企业购置股份的事实,以及有关购置价格的信息。 (2)判断:属于非调整事项。由于这一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事项。因此,应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3)判断:属于非调整事项。 (4)判断:属于调整事项。 借:应收账款 9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收入(900×10%) 9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成本 60 贷:劳务成本(600×10%) 6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2.7 贷:应交税费 2.7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90-60-2.7)×25%] 6.8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83 (5)判断:属于调整事项。 借:资本公积 23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成本 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收入 100 ——调整营业外收入 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23×25%) 5.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75 (6)判断:属于调整事项。 借:固定资产 7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收入[600-(580-80)-30] 7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0×25%) 17.5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年利润 90.22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22 调整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22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9.022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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