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22-01-17  35

问题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A项正确。第108条第2项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第190条第1款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据此,被害人有权提出回避,B项正确。第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故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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