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admin
2019-09-24
22
问题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某施工单位以3 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承发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二: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三: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四: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
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合理。 理由: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变更指示后14天内提出变更估价申请。在主体结构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但承包人却是在竣工结算时才提出报价,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提出报价时间,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视为承包人同意设计变更但不涉及合同价款调整,因此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70万元设计变更报价。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g4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一级监理工程师分类
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一级监理工程师
相关试题推荐
FIDIC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对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的规定有()。
设备工程设计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有()。
设备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方的违约行为有()。
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事人约定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有()。
根据我国(合伺法》,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有()。
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选择()为中标人。
下列事由中,不属于承包商索赔事由的是()。
承包商派往工地管理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人选,须经()批准。
随机试题
下列教师的行为中,没有违反职业道德的是()。
驾驶机动车在路口遇到这种信号灯禁止通行。
A、gloveB、stoneC、globeD、spokeA
A.杏苏散B.清燥救肺汤C.桑杏汤D.麦门冬汤E.养阴清肺汤含有生地、麦冬、玄参的方剂是()
唐某经营一个小商店,为了减少经营成本,故多次偷税。2005年,税务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了唐某偷税的事实,要求唐某补缴税款。唐某态度蛮横,拒不缴纳,并且对税务人员进行推搡、言词侮辱。税务局遂作出给予唐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唐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
某工业企业本期营业利润为1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为3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5万元,管理费用为15万元,投资收益为30万元,所得税费用为25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本期利润总额为( )万元。
财政收入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比如( )。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幅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具体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4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情节中属于法定量刑情节的有()。
能被“对象所识别的动作”和“对象可执行的活动”分别称为对象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