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07-04-02  31

问题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B、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
C、异议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D、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答案A,B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故A选项正确。同时,《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根据该规定可知,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有关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另外,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故D选项中“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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