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运输公司20××年度收入情况如下:取得营运收入38000000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 1100000元;外单位欠款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5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000元;取得保险公司支付的无赔

admin2009-02-15  32

问题 某运输公司20××年度收入情况如下:取得营运收入38000000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 1100000元;外单位欠款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5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000元;取得保险公司支付的无赔款奖励40000元。当年发生支出情况如下:各项营运费用支出15000000元(不包括工资费用);缴纳营业税1200000元,增值税10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30000元;列支职工工资总额3200000元,并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共560000元;支付财产保险费和运输保险费共 195400元;购进货运卡车2辆,支付价款共270000元。计算该公司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要求:计算该运输公司全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假设该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现有职工130人,计税工资标准为人均每月1600元;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分别为 2%、14%和2.5%,已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

选项

答案(1)准予列支的计税工资总额 =130×1600×12=2496000(元) (2)准予列支的三项经费总额 =2496000×(2%+14%+2.5%) =461760(元) (3)应纳税 =38000000+1100000+5000+50000 所得额 +30000+40000-15000000 -1200000-130000-2496000 -461760-195400 =19741840(元) (4)应纳企业所得税=19741840×25% =4935460(元)

解析 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项目,不征收所得税,而取得的外单位欠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取得的保险公司支付的无赔款奖励均应征所得税;该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其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企业实发工资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在所得税前只能按计税工资标准计算扣除;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和运输保险费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购进货运卡车,属于固定资产,不得一次性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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