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章的起草和审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04-22  20

问题 关于规章的起草和审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起草规章可邀请专家参加,但不能委托专家起草
B、起草单位就规章起草举行听证会,应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C、起草规章应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D、如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不成熟,法制机构应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

答案B,C

解析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第3款规定:“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据此,A项“不能委托专家起草”表述错误。根据该条例第16条第2款第3项,起草单位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的,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故B项说法正确。该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句规定:“起草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据此,C项正确。根据该条例第20条第1项,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制机构对规章送审稿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据此,D项“应”字错误,应表述为“可”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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