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对城市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的住宅间距,应以满足( )为基础。

admin2012-05-05  26

问题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对城市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的住宅间距,应以满足(      )为基础。

选项 A、经济效益
B、日照
C、社会效益
D、环境卫生

答案B

解析 对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为基础,针对我国(Ⅰ—Ⅷ)七类建筑气候区,分为大城市及中小城市,提出了住宅不同日照标准规定。老年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在原有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对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住宅侧面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住宅层数,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综合经济效益,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构,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6层。本规范还规定了我国不同建筑气候区,不同住宅层数的住宅建筑净密度和住宅面积净密度的最大值控制指标。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9P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