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是宏海经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江某通过王某以2万元价格从外地某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款将近160万元,并已全部抵扣。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江某以宏海经贸公司名义向7家公司开具

admin2020-02-02  29

问题 江某是宏海经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江某通过王某以2万元价格从外地某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款将近160万元,并已全部抵扣。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江某以宏海经贸公司名义向7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万元余元。江某通过同乡吕某找到翔宇货运公司。翔宇货运公司具有自开票资格,2016年4月10月,为江某虚开运输发票882份,票面金额合计821万元,折合可抵扣税款57万余元。现江某在逃。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

选项 A、逮捕
B、拘役
C、拘传
D、拘留
E、没收财产

答案A,C,D

解析 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本案中江某属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可对其采取逮捕、拘传与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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