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万元,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3.4万元,本月售出80%,取得零售收入22万元,并按零售收入的10%取得厂家返利收入2.2万元,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为( )。
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万元,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3.4万元,本月售出80%,取得零售收入22万元,并按零售收入的10%取得厂家返利收入2.2万元,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为( )。
admin
2015-05-19
27
问题
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万元,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3.4万元,本月售出80%,取得零售收入22万元,并按零售收入的10%取得厂家返利收入2.2万元,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为( )。
选项
A、-0.2万元
B、0.12万元
C、0.17万元
D、0.2万元
答案
B
解析
返利收入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金。应纳增值税=22÷(1+17%)×17%-[3.4-2.2÷(1+17%)×17%]=3.2-(3.4-0.32)=0.12(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qS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有()。(2019年)
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根据这一分类标准,下列法律规范中,与“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属于同一规范类型的是()。(2015年)
乙承租甲的房屋,约定租赁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赁期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合同撤销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20年)
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
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2年。2022年4月1日,借款到期,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2022年4月10日,乙银行在调查中发现,甲公司曾于2021年4月1日主动放弃其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200万元,损害了乙银行债权的实现,乙银行拟行使撤销权。根据
案例: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2日,乙公
1.Mary是美国公民,在美国的ABE公司工作。2005年,ABC公司将Mary调派到其在北京的合资企业甲公司担任技术总监,负责某项目的实施。Mary6月5日抵达北京,6月8日正式上任。Mary将在北京持续工作3年,期间,可以回国探亲一次,时间不超过1
随机试题
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对经过审核的科技成果,分理论性研究成果和()两类分别进行评审或鉴定。
下列各项均是消渴发病的主要病机,除外()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A通过出让方式,以265万元的出让金取得了城郊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A公司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此土地在1年前已由国家征用并储备,现由政府出租给农民耕种,且已知此块土地的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建设普通商品住宅楼若干栋。A公司按合同约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区别的正确表述有()。
从2010名学生中选取50名学生参加英语比赛,若采用下面的方法选取:先用简单随机抽样从2010人中剔除10人,剩下的2000人再按系统抽样的方法抽取50人,则在2010人中,每人入选的概率().
设指令中的地址码为A,变址寄存器为X,程序计数器为PC,则变址间址寻址方式的操作数有效地址EA是()。
在VisualFoxPro中,基类的最小事件集为Init、Destroy和______。
WhydoesthesummitoftheSydneyHarbourBridgeincrease?
Thegamerequiresto__________moreorlessahundredpartstogether.
A、A17-year-oldgirl.B、A15-year-oldboy.C、A23-year-oldwoman.D、An18-year-oldman.C新闻中提到,嫌犯是4个青少年,而受害人是一位23岁的女性,因此选C。选项A、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