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侄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

admin2020-03-09  50

问题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侄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侄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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