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 根据案例四,回答下列

admin2009-11-26  33

问题 案例四: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
根据案例四,回答下列题目:  
杨太太在为自己的女儿投保两全保险的同时,为自己住在外地的11岁的侄子也投保了一份,则杨太太订立的保险合同不成立,主要是因为(  )。

选项 A、以人的生命为标的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B、以人的生命为标的的人寿保险投保时保额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C、杨太太的侄子与杨太太不具有保险利益
D、杨太太是为异地的侄子投保

答案C

解析 保险法中规定人寿保险中与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的有:自己;父母、配偶和子女;扶养人、抚养人和赡养人;经被保险人允许(主要是雇主为雇员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信用保险)。杨太太的侄子与其不存在保险利益,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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