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2005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川南公司因被判处罚金所造成的140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admin2008-12-16  133

问题 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2005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川南公司因被判处罚金所造成的140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应由宋某、李某、王某、周某等4人承担。公司的损失源于公司犯罪被判处的罚金,宋某等人担任执行董事、监事、经理职务时违法是导致这一损失的直接原因,故该损失应由宋某等4人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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