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戍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

admin2016-06-13  19

问题 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戍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各方对此三间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三间应如何处理?

选项 A、由丙独自继承
B、由丁独自继承
C、由丙、丁平分遗产
D、由甲、乙所在村所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继承。本题中,因能确定甲乙的死亡顺序,即乙后于甲死亡,且甲乙又没有遗嘱,故应适用《继承法》第10条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故甲死后,甲之遗产应由乙继承,而不能由丙继承,因为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乙死后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只能由丁来继承。故应选B。
    A错,选A的前提应是乙比甲先死亡。本题不能选C,选C的前提是甲乙同时死亡或不能确定死亡先后。不能选D,因为甲乙还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丙与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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