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admin2017-03-14  33

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选项 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B、决定回避
C、裁定移送管辖
D、裁定先予执行

答案A,B,C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处分权和法院的职权是在共同发挥作用的。而法院职权的体现,就是法院可以不依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相关决定和处理。《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选项A当选。根据第45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如果发现有回避事由,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直接决定回避。选项B当选。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移送案件是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不需当事人申请。选项C当选。根据第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特定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因此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选项D不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栗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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