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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自己挣钱买了一套房子,其父再婚又离婚后无房可住,便来投靠周某。后父子不和,周某起诉让父亲搬走。一审法院从保护所有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儿子享有房屋产权判决父亲搬出;二审法院却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对公序良俗的理解出发,认为父亲有随周某居住的
周某自己挣钱买了一套房子,其父再婚又离婚后无房可住,便来投靠周某。后父子不和,周某起诉让父亲搬走。一审法院从保护所有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儿子享有房屋产权判决父亲搬出;二审法院却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对公序良俗的理解出发,认为父亲有随周某居住的
admin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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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周某自己挣钱买了一套房子,其父再婚又离婚后无房可住,便来投靠周某。后父子不和,周某起诉让父亲搬走。一审法院从保护所有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儿子享有房屋产权判决父亲搬出;二审法院却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对公序良俗的理解出发,认为父亲有随周某居住的权利。对这个案件的评述,下列是正确的选项有哪些?
选项
A、这主要是由于法官分析案件的方法和法律思维方式不同的结果
B、法官在考虑案件时既要进行复杂的法律思维,还要考虑各种社会关系,对不同法律规范所体现的不同价值给予恰当的判断和利益的平衡
C、法官分析案件的过程中包含了技术性,但又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的过程
D、在审判的过程中法官所拥有的较大自由裁量权不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
答案
A,B,C
解析
法官的思维方式不同,对同一个案件自然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分析案件既包括了技术性的分析,同时还包含了价值判断,考虑各种社会关系和法律价值。社会时时刻刻在发展,法律一旦制定后就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要处理新出现的情况,必须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另外法律的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也是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法官利用自由裁量权审判案件恰恰是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故A、B、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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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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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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