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某将其在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甲某的债权人丙某请求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有:( )
甲某将其在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甲某的债权人丙某请求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13-07-02
21
问题
甲某将其在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甲某的债权人丙某请求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无论转让协议是否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某都无权请求强制执行
B、无论转让协议是否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某都有权请求强制执行
C、如果转让协议已经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则丙某无权请求强制执行
D、如果转让协议尚未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某只有在其他合伙人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强制执行
答案
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转让协议已经取得了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则该转让协议生效,题干中合伙企业中原属甲某的份额已经不存在,因此,丙某无权申请法院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因此,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F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遗赠扶养协议
2016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当日交付2016年1月12日,双方就甲自有的M商品房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合同不履行;如甲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将该汽车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将该汽车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
(清华大学考研真题)论述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考研真题)论述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
试述保险利益原则。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甲买了商品房一套,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因失误将其记为乙所有。乙知后,隐瞒真相,声称自己就是房屋所有人,欲将房卖给丙。丙经过登记机关核实后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额价款30万元,双方约定自订立合同后3个月内办完所有权过户手续。期间乙又向银行丁贷款20万元
随机试题
患者,男,56岁。汽车修理工。间断咳嗽3个月,无痰。近20天出现咳嗽加剧,痰中带血,无发热、寒战等症状。查体:T36.7℃,P78次/分,R19次/分,BP110/70mmHg。浅表未扪及淋巴结。高度怀疑肺癌。患者确诊为肺癌,给予化疗,输注化疗
影响创伤修复的因素
“吐下之余,定无完气”的生理基础是
P-R间期
张某利用从路边捡来的李某身份证,向某银行申领银联卡一张,先后透支现金5万余元,发卡银行催收未果报案。张某在再次使用他人身份证冒领银联卡时被抓获。张某的行为:
()是财务分析的基础。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不设年检。
理论认为,反物质是正常物质的反状态,当正反物质相遇时,双方就会相互湮灭抵消,发生爆炸并产生巨大能量。有人认为,反物质是存在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反物质是不存在的。以下哪项与题干中的论证方式相同?
设随机变量X在(0,1)上服从均匀分布,令随机变量(1)求Y的分布函数FY(y);(2)求Y的数学期望EY.
A、$28for12recordsandavase.B、$28for12records.C、$25for12records.D、Nothing.B选项是价钱和货物,可猜测题目与出价或成交有关。从选项可以判断提问与recor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