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一第50题)下列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哪些不能清楚表明权利要求的类型?

admin2018-06-28  32

问题 (2015年卷一第50题)下列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哪些不能清楚表明权利要求的类型?

选项 A、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装置包括圆筒
B、一种空气净化机作为空气加湿器的应用
C、用二氯丙酸作为除草剂
D、一种自动修复计算机系统元件的技术

答案A,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2-2-3.2.2“清楚”中规定:“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能够清楚地表明该权利要求的类型是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不允许采用模糊不清的主题名称,例如.‘一种……技术’,或者在一项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既包含有产品又包含有方法,例如,‘一种……产品及其制造方法’。”
    A.选项A只写明了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而缺少其主题名称,不能清楚表明权利要求的类型。故选项A错误,符合题意。
    B.“一种空气净化机作为空气加湿器的应用”表明该项权利要求是一种方法权利要求,能够清楚表明权利要求的类型。故选项B正确,不符合题意。
    C.“用二氯丙酸作为除草剂”表明该项权利要求是一种产品权利要求,能够清楚表明权利要求的类型。故选项C正确,不符合题意。
    D.“一种自动修复计算机系统元件的技术”是一种模糊不清的主题名称,不能表明权利要求的类型,故选项D错误,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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