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该拒绝权属于( )。

admin2013-08-02  26

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该拒绝权属于(     )。

选项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是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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