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集体合同体制的选择。

admin2022-12-27  26

问题 试述我国集体合同体制的选择。

选项

答案综观各国的集体合同。就其体制而言,可分为单一层次集体合同和多层次集体合同模式。在实行单一层次集体合同模式的国家,法律只允许存在一个层次的集体合同——基层集体合同。在实行多层次集体合同模式的国家,法律允许基层集体合同与若干宏观层次集体合同(包括全国性、地方性、职业性、产业性的集体合同等类型)并存,现代西方国家大多数实行这种模式。基层集体合同与宏观层次集体合同相比较,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协调关系方面各有特色。 基层集体合同的优点主要是: (1)它能够从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劳动关系工作出具体规定,因而,可以适应各个企业的特殊需要,可以使劳动者权益获得更严密的保护。可以使劳动合同内容更简化。 (2)因涉及范围较小,易于协商和达成一致,签订时发生争议也易于解决,即使发生罢工、闭厂等事件,对社会的震荡也相对较小。 基层集体合同的缺点主要是: (1)各个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对比(尤其是工会实力强弱)不尽相同,因而,仅有基层集体合同,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协调的状况,难免出现宏观上的不平衡。在劳动者方和工会实力不强的企业,基层集体合同仍不足以使劳动者摆脱不利地位。 (2)基层集体合同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对各个企业的集体谈判进行协调,并对各个企业的集体合同进行审查,因而管理工作量过大。宏观层次集体合同的优点,主要是: (1)它能够在行业、职业、地方乃至全国范围内对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便于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宏观平衡。 (2)它在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被视为劳动法的一种渊源(形式),它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束力不仅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且受到全国性、地方性、行业性、职业性的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团体的保障,因而具有准法规的效力。 (3)它数量少,覆盖面广,对于集体合同管理来说,成本低于基层集体合同,效率高于基层集体合同。 宏观层次集体合同的缺点,主要是: (1)它的内容大多为纲领性、原则性或轮廓性条款,不易与各个企业特殊需要吻合。 (2)它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争议,对社会的影响大,甚至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通过上述比较,可以发现,基层集体合同与宏观层次集体合同其实是可以互补的。就单一层次集体合同模式和多层次集体合同模式而言,后者较为理想。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形成,可充当组织的同业公会等商业团体已大量出现,劳动关系领域对中观、宏观层次集体合同已显示出强烈的需求。因此。从发展的要求看,在集体合同体制方面,我国应当由单一层次集体合同模式转向多层次集体合同模式。依《劳动合同法》第53条规定,县级以下区域内的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可见,我国立法已经明确可以订立中观层次集体合同。但现行立法尚未对宏观层次集体合同作出规定,其所允许的中观层次集体合同还是很有限的,地域上仅局限于县级以下区域,行业上也主要限于建筑、采矿、餐饮服务业等几个行业。这还不足以满足现实对中观、宏观层次集体合同的需求,也不足以满足现实对劳动关系协调的迫切需求。 因而,就今后而言,在完善基层集体合同制度的同时,应积极推进中观层次集体合同制度的落实,同时进行宏观层次集体合同制度的试点,积极培育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全国性、行业性、地方性团体,并在此基础上由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签订宏观层次集体合同。立法上,可以考虑,在《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中对中观、宏观层次集体合同作出原则性规定,并在借鉴国外立法和总结我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中观、宏观层次集体合同和用人单位团体进行专项立法,制定具体的配套规定。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提高我国劳动关系协调的社会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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