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到底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甲区、乙区、丙县的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admin2008-12-16  3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到底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甲区、乙区、丙县的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选项

答案在本案中,甲区、乙区法院确实没有管辖权,但是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次移送。因此,甲区人民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是合法的。乙区虽然没有管辖权,但是它不应再次移送,而应报请上级法院决定,所以,乙区法院移送案件是不合法的。至于丙县法院,它更是不能够移送案件。因为,它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它也不能再次移送已被移送的案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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