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4月25日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四个月。在下列哪些情形下,王某提出的延长答复期限的请求可以被批准?

admin2011-07-20  29

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4月25日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四个月。在下列哪些情形下,王某提出的延长答复期限的请求可以被批准?

选项 A、王某于2007年9月15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同时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B、王某于2007年6月27日提交了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2007年8月25日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C、王某于2007年7月10日提交了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2007年9月15日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D、王某于2007年8月10日提交了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2007年9月1日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答案B,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本题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日期为2007年4月25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王某收到该通知书的日期为2007年5月10日。由于指定的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四款和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王某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及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的届满日应当为2007年9月10日。由此可知,A、C选项错误,B、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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