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张某因邻里关系发生纠纷,李某将张某打成轻伤,由于李某真诚悔悟,并积极向张某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了张某的谅解,双方当事人准备刑事和解,则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

admin2017-05-25  31

问题 李某与张某因邻里关系发生纠纷,李某将张某打成轻伤,由于李某真诚悔悟,并积极向张某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了张某的谅解,双方当事人准备刑事和解,则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

选项 A、若李某和张某准备和解,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听取他们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
B、李某和张某的和解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以进行
C、若李某和张某在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则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D、若李某和张某在审判阶段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据此,A项中若李某和张某准备和解,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不是“可以”,A项错误。从第278条的规定可以得出,既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可以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那么刑事和解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进行,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9条的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据此,即使若李某和张某在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也不可以撤销案件,而是应当在移送起诉时向人民检察院建议从宽处理,所以,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9条的规定,对于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而不是应当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所以,D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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