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什么? 该公司发行债券后,决定分立,该分立决议是否应当告知债权人,债权人能否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提供担保?

admin2008-12-16  36

问题 华康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什么?  
该公司发行债券后,决定分立,该分立决议是否应当告知债权人,债权人能否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提供担保?

选项

答案该分立决议应当通过通知和公告的方式告知债权人,但债权人不能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提供担保。

解析 本题较为简单,答案部分已经进行分析。法条依据在于:
   《证券法》第16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1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法》第162条第1款: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法》第176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白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
   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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