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东方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张某收房,收房后,张某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东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在交涉过程中,房屋因地
东方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张某收房,收房后,张某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东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在交涉过程中,房屋因地
admin
2010-06-20
30
问题
东方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张某收房,收房后,张某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东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在交涉过程中,房屋因地震毁损,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房屋毁损风险由张某承担
B、东方公司无需将房款返还给张某
C、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东方公司赔偿损失
D、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东方公司承担
答案
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第 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据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也采取交付为界点,但上述关于商品房的解释并未明确在出卖人根本违约,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若出卖人根本违约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买受人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仍应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8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009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投资设立鑫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公司题),从事保温隔热高新建材的研发与生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4%、32%、13%、6%、5%。其中,丙将其对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题)。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
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
案情:2012年5月,兴平家装有限公司(下称兴平公司)与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大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大昌公司)。在大昌公司筹建阶段,兴平公司董事长马玮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立事务,马玮又委托甲协助处理公司设立事务。2012年5
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刑事诉讼行为
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认罪的审判程序。(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甲将自己的别墅改造成为酒店,但是由于位置不好,生意惨淡。后来,甲、乙、丙三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3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6个月,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甲的朋友丙进行担保。借款期限到达后,酒店生意依旧没有好转,甲无法偿还乙借款。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
随机试题
小便不利,有水气,其人苦渴,小腹怕冷者,治宜
疖与痈的主要区别在于
下列关于甲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对甲公司总经理苗某代表公司签发的票据的效力的判断不正确的是()
对招标人而言,影响工程项目招标交易成本的主要因素主要有()。
下列不属于限制进口的手段是()。
以下勘察设计单位的各种行为中,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是( )。
下列选项中,()是航空货运单的作用。
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包括()。
()对于猫相当于食物对于()
设一棵度为3的树,其中度为2,1,0的结点数分别为3,1,6。该树中度为3的结点数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