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83题)

admin2014-12-04  34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83题)

选项 A、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B、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C、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D、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答案A,C

解析 根据《证据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可知提出证据的期间适用延长的规定,故B项不正确。注意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关于举证期限的新的规定,即:“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上诉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行使上诉权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为法定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所以D项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可知C项正确。
    根据《审判监督解释》第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因此,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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