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三·38题)

admin2021-05-31  36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三·38题)

选项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平等原则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同或相对应的权利,而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体现了当事人的处分权,是处分原则的体现,而不是平等原则。故A项错误。
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不是处分原则,故B项错误。同等原则是指外国当事人与我国当事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不是同等原则。故C项错误。
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要求当事人对是否同意调解和调解的内容均需自愿达成,调解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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