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畏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

admin2017-06-05  37

问题 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畏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53题)

选项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答案B,C

解析 《宪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章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选项A中《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法规,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而不是部门规章,选项A错误。
    司法解释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我国司法机关被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以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我国的司法解释又可以分为审判解释、检察解释,以及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做的联合解释。选项B中《商标法实施条例》是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有关商标法律的过程对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具体法律问题所做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中的审判解释。选项B正确。
    从法学理论上来说,法的效力具有等级性,影响法的效力的因素主要有:(1)制定主体;(2)适用范围;(3)制定时间。我国的正式法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由不同的层次或等级的法律有机结合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宪法属于第一层次,而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处于第二层次,基本法律之下还有更低的层次。较低一级层次的法律效力低于较高一级层次的法律效力,而其他所有层次的法律效力都是来自并服从与第一层次的宪法。根据我国《立法法》第78、79条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选项C中,《商标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属于法律;而《商标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因此,选项C正确。
    在我国,只有宪法这个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其他的法律和法规都不能和宪法相违背,因此可以说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母法。选项D中,《商标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行政法规是司法解释的母法的说法是绝对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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