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宁市市属真题】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得被学校聘用为工作人员?( )

admin2015-10-30  66

问题 【2013年济宁市市属真题】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得被学校聘用为工作人员?(  )

选项 A、张某曾因强奸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B、李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两年
C、王某曾因偷开他人电动车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十日
D、赵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而且尚未痊愈

答案A,B,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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